又一內鬼被抓!作案原因曝光,主動投靠境外,就是想報復國家公務員
作者: 小李 2025-06-26 02:00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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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鬼被抓!作案原因曝光,主動投靠境外,就是想報復國家2025-06-2514:24·論蕓軒文|論蕓軒編輯|論蕓軒前言這種人就應該被釘在恥辱柱上!6月24日,央視新聞又曝光了一起案例,一位在我國駐外單位勞務派遣人員竟然膽敢做出了出賣國家的事情。讓人萬萬想不到的是,竟然還是這位“內鬼”主動投靠的境外勢力,泄露我國大量的核心機密,原來說出來更是可笑至極!那么,關于這個“內鬼”到底是如何被抓的呢?他又是因為什么做出了出賣國家的舉動呢?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自從俄烏戰爭開始之后,世界各地可以說是戰火紛飛,經濟危機此起彼伏,可我們中國卻一直平穩發展,老百姓的生活也在穩步提高。這種安定祥和的環境真不是憑空而來的,背后有無數人默默守護,但總有一些人不知足,卻因為利益而出賣國家。6月24日,我們國家的安全部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,國安機關成功破獲一起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。一位叫向某某的人,主動聯系境外間諜情報機關,泄露了大量機密資料,幸虧被及時發現,才沒造成更嚴重的后果。說起這個向某某,本來也算是個不錯的人才,他在一家駐外單位做勞務派遣人員,薪水待遇挺好,生活也很穩定。咱們普通人能有這樣的工作,估計都樂得合不攏嘴了,可他偏偏不滿足,非要往上爬,他給自己規劃了一條光明大道,第一站就是考上國家行政機關。大家都知道,“鐵飯碗”在現在這個社會多吃香,穩定又有面子,向某某也是盯上了這塊肥肉,決心要啃下來。可惜事與愿違,千軍萬馬過獨木橋,這向某某雖說能力不錯,但也不是應聘者里的佼佼者,最后落選了,沒能如愿以償。
正常人遇到這種情況,不都是摸摸鼻子認了,繼續在原單位干活,積累經驗再戰,可向某可不這樣想。一開始的時候,向某某剛開始也是像往常一樣,回到駐外單位繼續工作,表面上看起來啥事沒有。可誰知道他那小心思早就活絡起來了,沒考上公務員,他不往自己身上找原因,反倒覺得是組織眼瞎,沒看出他有多優秀。說實話這樣的想法屬實有點極端,自己能力不夠被篩下來,不想著怎么提升自己,反而怪招聘單位不識貨。就好比你相親失敗了,不反思自己哪里做得不好,反而埋怨對方沒眼光,這種思維方式,說實話,挺危險的。慢慢地,向某某心里那點不滿越積越多,最后竟然演變成了對國家的怨恨,他想證明自己有“過人之處”,想向那些沒錄用他的人“展示實力”。這種扭曲的心理,加上盲目自大、追求刺激的驅使,讓他做出了一個令人發指的決定——主動聯系境外間諜情報機關。境外間諜組織見有人主動送上門來,簡直喜出望外,這種內部人員主動投靠的情況,對他們來說簡直是天上掉餡餅,很快他們就和向某某“搭上了線”。為了誘惑向某某,間諜組織使出了慣用伎倆——許以豐厚報酬,承諾為他日后赴發達國家留學提供便利。面對這些甜蜜的糖衣炮彈,向某某毫不猶豫就收下了對方提供的間諜經費,但這還不算完,他還主動向對方提供了大量內部文件資料,當作自己的“投名狀”。根據調查之后,原來向某所泄露的這些材料,竟然屬于情報級別的機密材料,這已經不是簡單的泄密了,是實打實的賣國行為。向某某被金錢和虛榮心沖昏了頭腦,在對方的指揮下,他還打算再度報考我國家行政機關,這回目的可就不單純了,完全是想打入內部,竊取更多核心機密。一旦落入敵對勢力手中,后果不堪設想,好在國安部門警覺性高,及時發現了這條內鬼,才沒讓他得逞。這種事情說起來真是讓人氣憤又心寒,向某某在國外生活工作,理應更加珍惜自己的國籍和身份,更應該以身為中國人為榮。可他非但沒有這種榮譽感,反而因為一次考試失利就對國家產生敵意,難以想象,這心理得有扭曲。我們常說“有國才有家”,這話一點都不假,正是因為有強大穩定的祖國做后盾,我們才能安居樂業,過上幸福生活。向某某在國外工作,本應該更能體會到這一點,可他不僅沒有感恩之心,反而起了歹念,實在令人費解,可國家根本不是吃素的....鐵證如山仍狡辯根據央媒報道顯示,國家安全機關的執法干警在向某回國之后就直接詢問情況,但向某卻為了逃過法律制裁,開始狡辯。根據向某的說法,他自己是遭遇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攀拉策反被迫參諜,妄圖瞞天過海,“洗白”自身間諜行徑。但向某得那點小把戲在專業的國安干警面前完全不堪一擊,經過縝密偵查,他主動投靠的事實被徹底揭穿,最終,他只能為自己的愚蠢和貪婪付出代價。看到這里相信大家可能會問,難道境外間諜組織真那么容易找?向某某是怎么聯系上他們的?這個問題確實值得深思。
事實上隨著互聯網的發展,間諜活動的方式也在不斷翻新,境外敵對勢力通過各種社交媒體、論壇、甚至游戲平臺尋找目標。尤其喜歡那些有不滿情緒、貪圖金錢或者虛榮心強的人,而向某某這種人,正好踩中了所有雷區。因為考試失敗后心懷不滿,對自己的能力盲目自信,又貪圖金錢和所謂的“前途”,在這種心理狀態下,他很容易被敵對勢力盯上或者主動投靠。可笑的是向某到頭來卻是竹籃打水一場空,他既沒能證明自己的“能力”,也沒能實現所謂的“報復”,反而斷送了自己的前程和自由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對間諜罪的處罰最高可判處死刑,而且,一旦被認定為間諜,那可就是一輩子的污點,永遠洗不掉了。現在向某某只能在高墻內償還這“報復的惡果”了,曾經的工作沒了,自由沒了,前途沒了,就為了那點可笑的虛榮心和報復心,值得嗎?參考信源:上岸無果心生報復他竟主動聯絡境外間諜情報機關----2025-06-24---央視新聞